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室外附属工程(四期道路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资金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室外附属工程(四期道路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8cm厚混凝土路面2147㎡,电缆井等提升,箱涵长16米,15cm厚混凝土道路1715㎡,仿木纹栏杆115米,特色宣传栏,景墙,长廊,坐凳,绿化93㎡。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含60日历天)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299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下浮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格(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资格。
3.3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l/col************街道)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并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 | 地址: | ******街道华茂路一号5楼 |
联系人: | 鲍启森 | 联系人: | 王玲龙 |
电话: |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