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委员会 | |||||
招标工程项目 | 余江区光电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鹰潭市余江区工业园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余江区光电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项目 : 关于余江区光电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余行审批字【2023】14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64780.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06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余江区光电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单位缴纳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本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含) 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单位缴纳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单位缴纳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与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开标当日现场出具的到账证明核对,必须两者核对一致才有效)或者电子投标保函(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凭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3、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 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4、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截图及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备案截图。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未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5、本项目执行赣建审批〔2024〕37号《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告》:对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本省辖区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签发电子资质的企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从事建筑业活动(含招标投标)时,凭原资质证书扫描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本省辖区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部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资质有效,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视同已提供。6、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书、证件、材料等均应上传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7、各投标单位所有上传的资料中有不清楚、模糊的情况,影响评标专家正常评审的情况下一律做无效标处理。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10、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 个月内承担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2278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不少于三项证明材料:(1)(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 报告)(必备);(2)直接发包告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4)施工许可证;(5)施工图。(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其业绩认定为无效业绩)。如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应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中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者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上可以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上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 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业绩查询页面的网页截图。严禁提供虚假业绩投标,一经发现查实虚假业绩,没收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纳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委员会,地址: 鹰潭市余江区邓******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288号中兆星河汇(1-7地块)13号楼01单元******建设局(招标办),联系电话:0701-******,邮箱:******。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2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联系人 | 李紫燕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08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08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9月08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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