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试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试点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荔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形成《广州市荔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报告》。
2.针对现存污染源,提出合理、有效、可行的断源、控源和管理措施与建议,编制形成《广州市荔湾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和《广州市荔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方案》。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五、服务机构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服务团队的要求
服务机构需委派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环境类知识背景及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专项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及成员有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相关经验者优先。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纸质邮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的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截图;
3.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含项目报价,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报名材料纸质件需一式五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1302室土处;联系电话:020-******。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成交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供应商并予以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戴处,联系电话: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四)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试点项目需求书.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3日